关于同居关系司法认定及财产处理的裁判要旨
关于同居关系司法认定及财产处理的裁判要旨
关于同居关系司法认定及财产处理的裁判要旨
同居关系:无配偶的男女,未办结婚登记,却持续、稳定共同居住、共同生活。
一、法院对同居关系的受理规则
1.普通无配偶同居关系
双方都没有婚姻关系,仅起诉“解除同居关系”的,法院不予受理。但如果起诉的是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,法院会依法受理。
法律依据: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第三条
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;已经受理的,裁定驳回起诉。
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
2.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
这种情况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,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,法院必须受理并依法解除;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构成法定离婚事由,配偶起诉离婚的,法院应当准予离婚;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,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过错方可能被少分。
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(一)》第二条明确规定: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,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(区别于偶尔出轨、一夜情)。有配偶者与他人若以夫妻名义同居,涉嫌构成重婚罪,最高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法律依据: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
禁止重婚。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。
法律依据: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(一)项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法律依据: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(一)(二)项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(一)重婚;
(二)与他人同居;
法律依据: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第二条
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、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“与他人同居”的情形,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,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。
法律依据: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
【重婚罪】有配偶而重婚的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二、非婚生子女的处理规则
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,在抚养权、抚养费、探视权等问题上,和婚生子女的处理标准完全一致,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判决。
法律依据: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
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。
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,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。
三、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规则
1.优先协商处理:双方可以先自行协议约定财产分割方式。
2.协商不成的判决原则: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,而不是像夫妻共同财产那样“一人一半”。
实践中,法院会优先认定“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”,只有能证明是双方共同出资、共同购置的财产,才会按贡献比例分割。
法律依据: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二)第四条
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,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处理;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,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:
(一)各自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、知识产权收益,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单独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等,归各自所有;
(二)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,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,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、有无共同子女、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。
律师提醒:
同居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,只有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才会被法院处理。
如果担心后续财产纠纷,建议在同居期间保留好各自的出资凭证、银行流水,或者提前签订书面的财产约定协议。